根据《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鹤山市柔性引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鹤人社〔2022〕13号)文件规定,现收到鹤山市柔性引才补贴申请1份。经审核,符合补贴发放要求,拟发放补贴金额共3.84万元。现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姓名 | 引进单位 | 引进时间 | 补贴时段 | 拟补贴金额(元) |
耿远明 | 鹤山市人民医院 | 202311 | 2023.11.1-2024.10.31 | 38400 |
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7日至8月11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0-8933101。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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