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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洛社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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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宗地440784003010JB00524,坐落于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洛社经济合作社,宗地面积420.20平方米。该地原有两栋楼于1988年办理土地登记,土地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1101丁3号总字第16481号,登记面积58.5平方米;土地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1101丁7号总字第16486号,登记面积102.4平方米。后因配合沙坪河整治,改建成一栋行政楼,该楼一直沿用至今,经核实宗地实际面积为420.2平方米,四邻无争议。现该宗地申请拟登记到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洛社经济合作社名下,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类型为批准拨用,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如对该地范围内的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权籍调查业务窗口,电话:0750-8200290)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以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新社三队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