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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鹤山220千伏彩虹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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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鹤山220千伏彩虹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60161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鹤山220千伏彩虹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㈠新增#3主变压器:#3主变压器容量为240兆伏安,采用户外布置方式。
㈡新增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1台5组8兆乏并联电容器、1台1组8兆乏并联电抗器。
㈢改建事故油池:拆除原有40m?事故油池,新建一个70m?事故油池。
㈣新增10千伏出线10回。
㈤新建一个300m?消防水池。
本期扩建工程扩建面积4553.43㎡,扩建后彩虹站总占地面积40235.11㎡。

环评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㈠运行阶段:
⑴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保持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⑵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㈠施工阶段:
⑴施工单位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
⑵施工现场周围密闭围挡,确保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
⑶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安排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作业,同时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
⑷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尽量优化施工顺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⑸施工单位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尽量减小装卸时产生的噪声。
㈡运行阶段:
⑴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对设备的噪声指标提出要求,从源头控制噪声;
⑵做好变压器设备基础减震措施;
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变压器等运行良好;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⑷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变电工程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进行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㈠施工阶段:
⑴施工前修建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通过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喷淋;
⑵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严禁在水体及其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水体;
⑶项目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㈡运行阶段:
变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本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量。
四、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㈠施工阶段:
⑴合理组织施工作业,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文明施工,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⑵主变扩建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需设置围挡,围挡应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⑶施工场地主要材料堆场硬化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堆方高度低于施工围挡,采用遮盖网、绿色密目网等进行覆盖,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
⑷施工单位施工时,拟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⑸施工单位在建筑土方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需增加洒水次数,同时作业处需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建筑土方开挖后需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
⑹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运输砂石粉料、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密闭加盖或苫布遮盖措施,减少路面污染;
⑺施工单位需加强对车辆的维修检查和施工设备的维护管理,使其能够在正常工况下进行运行施工,避免故障情况下,尾气的异常排放。
㈡运行阶段: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
五、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㈠施工阶段:
⑴要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拆除的事故油池、围墙等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
⑵施工单位开挖土石方时,将场内表土选择妥善地点堆放,工程完毕后,表土回填,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
⑶项目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均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⑷事故油池(如有油污及废油残留)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㈡运行阶段:
站内沿用前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少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站内废铅蓄电池使用寿命到期后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统一处理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变压器油等其他危废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统一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六、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㈠施工阶段:
⑴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施工单位应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
⑵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⑶施工中开挖确需破坏地表植被,施工单位应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表土单独保存,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⑷施工单位开挖土方应采取遮蔽措施,预防水土流失及扬尘,减少冲刷;
⑸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场地进行积极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和土地使用功能。
㈡运行阶段:
定期对变电站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
七、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㈠运行阶段:
⑴站内扩容后有效容积为70m?事故油池,具备油水分离装置;
⑵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⑶设置消防设施。
⑷变电站需编制完善的事故预案,应包括废变压器油泄漏、废旧铅蓄电池泄漏以及爆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⑸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事故时应急预案的顺利启动。
八、环境保护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HJ705-2020),本工程的建设应执行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依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组织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的相关资料应及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中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